社会治理是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多方参与、协同作用,共同推动社会安定有序、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的一种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发掘全国各地社会治理创新举措,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基石,由河北经贸大学社会治理研究所、社会治理德治与法治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征集活动正式启动。全省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法人单位在推动或参与的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及做法均可作为案例进行申报。
一、主办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社会治理研究所
河北经贸大学社会治理德治与法治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二、文章征集范围
1.选题范围:全省各地、各单位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具有创新性且已落实成效的案例。
2.征集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单位和研究者。
三、文章报送方式及要求
本次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征集活动采用线上申报及线下审核的方式。
类型代号分别为:(A)政策措施;(B)发展规划;(C)改革举措;(D)社会服务管理措施;(E)其他。
四、活动进度安排
1.文章征集:即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发布“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征集公告、参与申报情况。
2.对所有征集的案例进行分类汇总和初步审核。并按照内部材料标准严格保管。
3.成立专家组。聘请和组织有关党政机关工作者、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创新案例评审专家组,完善评审标准,修订评审办法。评审专家组分为初评组和复评组。
4.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对征集的案例进行匿名评选,从符合征集条件的案例中评出入围案例50个;复评组对入围案例进行复评,确定25个创新案例。
5.确定“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入围名单,通过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公示。若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者,撤销其入围资格并对外公告。
6.组织入选优秀创新案例单位进行答辩,经专家和同行代表评议,选出“年度社会治理十佳案例”;并择机举办“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交流活动,十佳案例入选单位在大会上进行展示。
五、材料要求
1.申报/推荐案例需提交: (1)创新案例申报(推荐)信息登记表,需要加盖印章(PDF文档电子版,格式见附件1)。(2)评估类创新案例匿名申报表(PDF文档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3)案例效果评价证明材料(如党委政府、委托单位、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评价、媒体的报道等,形式可为PDF文档电子版、图片或视频等)。请将(1)-(3)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名称格式:案例名称+申报(或推荐)单位名称,发送至案例征集电子邮箱:shzl202206@163.com。
2.案例中涉及相关人员和单位隐私的信息、仅限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内部知悉的信息、决策事项中的敏感内容、申报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协议约定的非公开信息等,请在申报/推荐前作适当技术处理。
3.申报/推荐方应对所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认真审核、全面负责。如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等法律纠纷,自行承担责任。
4.此次申报/推荐的案例仅用于案例评审、学术研究、宣传展示、内部交流,申报/推荐单位参与该活动即视为授权组织单位在此范围内合理使用案例。未经申报或推荐单位同意,所有案例不用于其他方面。
六、成果宣传推广
1.本次征集的案例将优先编入《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
2.参与单位优先受邀参加河北省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2-2024)交流活动。
3.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征集的案例,形成咨政报告、学术论文等形式呈送有关部门。
4.通过其他媒介形式进行宣传推介。
七、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征集不向申报单位与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文选采纳后,按照评选等级给予相应奖励资助。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3.活动信息官方发布平台:
河北经贸大学科研处网站和公众号、社会治理研究所网站(网址:https://sgzx.hueb.edu.cn/)和微信公众号(社会治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4.联系方式:
河北经贸大学社会治理研究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903119599 李老师 电话:18731102089
社会治理研究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