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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平山县人民法院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3月2日下午,法学院与平山县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平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法学院院长王利军,党委副书记黄华,专家学者李献中、孙晓丹、林群丰,团委书记解思语,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辉,党组成员蒋海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明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树勇出席。

王利军介绍了法学院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社会服务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平山法院在传承红色司法理念“牢记为民初心”制定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他提出,教学实践基地平台既给法院提供了面对面向专家、教授学习的机会,也给法学专家、教授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直接指导实践的平台,还给了学生参与司法实践的机会。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就业实训、社会服务等方面深度合作,推动法律教学与审判实务的互促共赢。

刘平首先对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领导和老师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教学实践基地的建立,构建理论与实践之间新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法院部门与高校法学专业双向交流机制,有重要推动作用。法院一定高标准建设实践基地,为学生实习、庭审观摩等实践教学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安排有经验的老法官传帮带,指导学生进行司法实践工作。











签约仪式前,王利军一行参观了法院审判庭、羁押室、监控室、调解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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